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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音乐与声学
Release Date:2016-08-15

在历史上,乐器的制造、音乐的发芽与繁荣以及音乐、乐器种类的增多,都是声学所产生的重要源泉。 因此可以说,中国古代音乐对于声学的发展也具有非凡的意义。


音乐和乐器几乎是同一时间产生的,在原始部落随便捡起的石块和所采摘的芦苇为歌舞来进行伴奏,后来石块就发展成了我们今天的乐器“磬”。


在河南博物馆里,收藏着一支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骨笛,这支骨笛是用鹤骨所制,距今已有8700年的历史,被称为“中华第一笛”,是迄今所见年代最久远的乐器。它至今仍能演奏河北民歌小白菜的旋律,其准确的音高让人难以猜测他们当时是如何计算格音孔位置的。



用鹤类动物的尺骨做成的骨笛


制笛人为确定孔距刻画的印记



《吕氏春秋》记载,黄帝令伶伦取竹作律,增损长短成十二律;伏羲作琴,三分损益成十三音。三分损益法就是把管(笛、箫)加长三分之一或减短三分之一,这样听起来都很和谐,这是最早的声学定律。


“三分损益法”是我国著名的音乐理论,根据弦乐器的弦长和音调之间的关系,弦乐器的弦越长,音调越高,反之越低。其计算方法是以基音的弦长为基准。乘以三分之二(损一)或乘以三分之四(益一)即可确定另一个比基音高或者低的音的弦长,以此类推,计算十二次,就可以得到比基音高一倍或低一半的音(就是高八度或低八度的音)的弦长,也就完成了一个八度中12个音的相应弦长的计算。


到了明代,科学家朱载堉发明了更为准确地“十二平均律”,为当今世界钢琴和手工琴等乐器普遍使用。


中国古代丰富的音乐实践奠定了声学发展的基础,而声学也是中国古代科学中最为发达的学科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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